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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先权的具体内容
关键词:申请注册国际商标提供 来源:互联网/网络1)如申请人在原属国提出的申请日之后2个月内(巴黎公约成员国6个月)又提出了国际注册以及领土延伸请求,则国际注册和领土延伸的申请日与原属国的申请日相同;
2)如国际注册以及领土延伸请求日期超过原属国提出的申请日2个月,即以国际局收文日为准;
3)在缔约国内部仅提供国内注册簿的复印本即可作为证明,无须提供注册证原件的公证本,也不必通过有关国家的使领馆认证.
4)关于非马德里协定联盟的国民,只要其符合《巴黎公约》第三条的要求,根据《协定》第二条的规定,也享受"与缔约国国民同等待遇"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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